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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低保再“提标” 每月增至1030元

  每年7月1日都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6月29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从明天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985元/月提高到103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有8.6万余名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1996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已经20多次提高低保标准,从2004年以来连续19年在7月份提标,年均增幅达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幅度提高了年度增长幅度,从500元/月提高到今年的1030元/月。

  多年的低保提标,给全市困难群众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除了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减免,以及每年底春节慰问。另外,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

  目前,全市共有在册低保户3.2万户、4.49万人,其中70%以上是重病、重残人员。他们唯有靠政府的救助,才能确保基本生存。

  “听说下个月我们又要涨工资了。”当天,秦淮区五老村街道低保户徐兴芳笑着对记者说,她口中的“工资”,其实就是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金。

  徐兴芳家庭是2009年进线的老低保户。今年69岁的徐兴芳,患有肝癌、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多种疾病。老伴过世得早,儿子患有精神障碍,无法工作,孙子孙女还在上学,儿媳妇是临时工,收入不高,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等救助金,几乎是他们家主要的生活来源。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家庭原来每月享受低保金是3155元,此次“提标”后低保金是3460元,增加了305元,能够更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城乡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精准扶贫战略中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2021年,我市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政府财政优先保障民生,全年支出低保金4.86亿元、特困供养经费2.19亿元、临时救助经费1990.14万元。(记者 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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