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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科技改革30条 在全国率先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

  2018年8月,江苏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也就是“科技改革30条”,实施一年多来,大批科技人才收到创新“粮草”、科研“礼包”。从4月3号起,《江苏新时空》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展现政策实效和科研人员获得感。先来聚焦江苏在全国率先落实“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创新实践。

  当记者见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营养与健康研究室主任李莹时,她正对一个即将结题的课题进行经费调整。在2017年课题开题时制定的预算中,差旅费为30000元,但在2年半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团队实际花销差旅费达到34894元,超支4894元。李莹将超支部分调剂到没有用完的“设备费”中。事实上,正是因为到外地使用兄弟科研单位的最新设备做实验,才让团队的研究成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李莹告诉记者,在实施过程中,肯定是有新的一些设备、新的交流差旅或者实验差旅,这个是跟着创新的节奏来走。

  以往,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一旦提交就无法更改,分类项目也无法调剂,往往导致“尽管开会的钱用不完,但也没法用来添置新设备”,抑或“总预算不超支,但单项预算超支需要个人埋单”的尴尬局面。不过,2018年江苏出台的“科技改革30条”,让李莹有了预算调剂权: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这种被业内称作项目经费“包干制”的创新机制,正是今年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试点方向,而江苏从2018年开始已在全省13个设区市率先推广。

  在李莹看来,以往是“我只能这样做”,要以预算为准;但现在是真正地“以科研创新为先导”,大家不会被经费的使用所束缚。

  预算调剂打通了条条框框,让经费使用的效率大大提高,而江苏“科技改革30条”鼓励支持的另一项创新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则从经费管理层面,进一步减轻了科研人员的负担。从预算编制和调剂、到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科研财务助理让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行政事务和报销对账工作中解放出来。

  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院长姜岷说:“在以前的科技经费的管理里面,我们需要消耗很大的精力去做,但是也不一定能做得好;现在给了我们很大的便利以后,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科研上面去。”

 

  从2018年至今,全省科技部门以“17+5”项改革试点举措再造科研管理流程,改革创新省级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变以往“像管工程建设一样管研发创新”的局面,赋予科教单位和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和人财物支配权,加快推动科研管理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从重当前向重长远转变,科研人员政策“获得感”显著增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康健 亓晨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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